發展國際金融中心得靠自由巿場的力量

在眾多社會現象中,國際金融中心應是最難人為打造的。因此,在香港發展其國際金融中心的事業上,筆者認爲三個主要原則的第一個,就是盡量借助和善用自由市場的力量。

 

作者: 古多迪 |  2023-05-31

Ronald Harry Coase, winner of the 1991 Nobel Prize in Economics, spent his entire life researching on the fundamental issues of markets and companies. (Ronald H. Coase Facebook)

1991年諾貝爾獎經濟學獎得主高斯 (Ronald Harry Coase) 一生的研究,就是環繞市場和公司這個基本的大問題。(Ronald H. Coase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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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來說,生意人們在自由巿場內根據自己的認知做出的判斷,縱然經常會有錯失,但整體綜合起來,這些決策應總會比政府那靠中央指令所作的決策,較少機會造成傷害。至少,在決策出現問題後,要作修正和補救,也會快得多。」 (“In the long run, the aggregate of decisions of businessmen, exercising individual judgement in a free economy, even if often mistaken, is less likely to do harm than the centralized decisions of a government; and certainly the harm is likely to be counteracted faster.”)

                                                                                                                       ——郭伯偉(John James Cowperthwaite)

人世間的事情究竟是有着甚麼的可能性? 我們又可怎樣將這些可能性付諸實現? 這兩個大抵是人類自出現文明以來,都一直想處理的問題。在這問題上,筆者在早前《道可道、非常道》的文章中,是提及過政治經濟哲學大師、1974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 (FA Hayek)經常強調的概念, 名為「自然秩序」(Spontaneous order) 。

海耶克的忠告

在理論上,所有的社會現象都是可以理解為不同的秩序──混亂一片也可以被視為其中一種秩序。在這各種不同形式的秩序中,有些是有着「有形之手」掌控的,這是可理解為現代產權經濟學泛稱為「公司」(The Firm) 的組織;另一些秩序,則是超越「有形之手」所能掌控,只能靠「無形之手」的力量推動和管理,這可以理解為現代產權經濟學泛稱為「市場」(The Market) 的組織;又或是奧國經濟學派所指的「自然秩序」。

毋庸置疑, 不少社會上的現象都是可由「有形之手」打造出來。不過,現象愈複雜,牽涉的變數愈多,打造就愈困難,而但凡是靠人為打造的東西,若未能跟周遭所有自然衍生的事物發展出可持續的有機結合,往往都不能持久,儘管在某段時間內,「有形之手」所能取得的表面效果可以令人側目。因此,海耶克的觀點是,人世間很多的事情,我們都唯有得靠「自然秩序」的力量去推動。有很多的事情,我們是勉強不來的,硬着要不惜一切將之實現,往往是隱含着巨大的社會代價和個人自由的受侵犯,這相信是海耶克在1944年的巨著《到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 和1988年的巨著 (亦是他生平最後一本主要著作)《一個致命的自負 》(The Fatal Conceit – the Errors of Socialism) 的主要觀點之一,值得深思。

市場和公司的合約和互動本質

基本上,市場和公司(這是泛指一切「有形之手」的力量,不限於一般人理解的私人企業公司)的本質,和它們在經濟制度運作中的相對位置,是很深的問題。 1991年諾貝爾獎經濟學獎得主高斯(Ronald Harry Coase) 一生的研究,就是環繞這個基本的大問題。

據記載,高斯在廿多歲時,得到一個獎學金去遊學芝加哥大學,期間聽到大師奈特(Frank Knight)的講課,驟然引發他心中-個疑問: 就是既然市場的力量是這麼巨大,那為什麼在現實世界中會見到有公司這樣的組織?這些公司組織的出現,又有沒有可能是市場自行衍生出來的?接着在26歲時,高斯發表了一篇文章,名為《公司的本質》 (Nature of the Firm) 。據說當時是沒有人知道他在說什麼,這篇文章也似乎從沒引起什麼人的注意,後來高斯在1960年發表另一篇經典文章《社會成本的難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後,人們才開始留意高斯從前的著作。後來當高斯在1991年獲得諾貝爾獎經濟學獎後,經濟學界才逐漸察覺,原來過去數十年,高斯都是一直醉心於在這問題上探索。

關於高斯的看法和最大發現是什麼,有不同的解讀。筆者的看法,是啟發自香港的經濟學家張五常,在1983年發表的論文 《公司的合約本質》(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筆者從這篇論文得到的啟發是,市場和公司之間的分野,不是那麼明顯,也未必是那麼的重要, 而整個經濟制度的運作,可以理解為一個極其複雜、層層緊扣,以及不斷深化和發展的合約體系。市場是有力量自行衍生公司、成就公司、以及制公司,但同時間,公司亦有力量去推動市場,以及箝制市場。兩者的關係,實在是具很大的互動性和複雜性。由此觀之,一個運行良好的經濟制度需要做的,是要令兩者之間能出現良性的循環互動。

In the long run, it is more reliable to rely on market forces as the leader. (Shutterstock)

長遠來說,還是以靠市場力量作為主導來得較為可靠。(Shutterstock)

宜盡量善用自由市場的力量

總的來說,儘管市場和公司是各有所長,但長遠來說,還是以靠市場力量作為主導來得較為可靠。毋疑,市場也常會出現錯失,但正如本文開首引用的郭伯偉的名言中指出,由於生意人們根據自己的認知做出的判斷,是相對來得較為安全。另一方面, 對於自由市場的力量,也許尚有不少仍未被我們了解和開拓,既然自由市場在以往曾為香港帶來奇效, 那與其用一些我們可能更不熟悉也未必懂得駕馭的新工具,不如集中發掘和善用我們相對較熟悉的自由市場的潛能。而且,在眾多社會現象中,國際金融中心應是最難人為打造的。因此,在香港發展其國際金融中心的事業上,筆者認爲三個主要原則的第一個,就是盡量借助和善用自由市場的力量。而第二個原則,就是借助Tesla 和Space X 的創辦人馬克斯 (Elon Musk)常有提及的首要原則 (First Principle) 概念。筆者會再談。

「香港傳奇的未來」系列 32

聯繫作者:Gudordi@proton.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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